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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养殖场畜禽标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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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新出生仔猪,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2.猪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生猪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
出处 《中国畜牧兽医文摘》 2011年第2期74-7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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