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告业是创意行业的支柱产业,对其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很重要。广告的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一定的困惑。对广告作品应通过《著作权法》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进行保护;对广告语应通过《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进行保护;对广告创意应通过《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进行保护。具体措施应从立法上构建立体、交叉式的广告知识产权法保护模式,加强集体管理组织或广告业协会的作用,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从多方面加大对广告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
出处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86-89,共4页
Journal of Henan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