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国以来的农村信用社发展走过了一条"之"字道路:1949—1957年坚持合作制,1958—1978年破坏合作制,1979年以后试图回归合作制。以合作金融必备的自愿性、民主管理性、互助合作性三原则来考量中国农村信用社发展史,却发现,除建国初年成立的少数信用社外,后来成立的绝大多数信用社都是以行政指令强制组合而成的名义的合作组织,特别是1958年之后,信用社的合作性彻底破坏,中国没有一种合作制机构真正成功过。
出处
《中国经济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78-87,共10页
Researches in Chinese Economic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