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政府采购监督体系尚不成熟,特别是外部监督机制还处于薄弱环节,这在较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整体运行水平。大力完善政府采购外部监督机制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外部监督机制建设的立法工作,转变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的传统观念,建立独立的第三方监督机构和专家监督机制,大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水平,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强化纳税人主动监督意识,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导向作用。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11年第5期71-72,共2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