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部分跨国公司在华社会责任缺失的状况已经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造成其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和执法力度不到位、行业协会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国媒体和消费者发挥的监督作用也比较有限、我国消费者的素质和政府政策存在缺陷或不足。因此,为实现跨国公司与我国的互利双赢,我们需要采取以下相应的政策措施: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建立有效监督机制、建立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发挥非政府组织职能,确立其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加强媒体舆论监督,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等。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105-108,共4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广东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广东企业社会责任培育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0B08070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