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民养老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不可回避、必须解决的问题。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妥善解决农村居民的"老有所养",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破解"三农"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意义。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已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从江苏省泰州市的实施情况看,社会效应明显。随着试点的深入,泰州市在待遇发放水平、统筹层次、基金的保值增值等方面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矛盾,需要从立法建设、发展农村经济、加大政府财政、创新基金运营模式等方面进一步落实和完善。
出处
《海南金融》
2011年第5期60-64,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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