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我国药品不良反应(ADR)专业监测机构建设不足对开展ADR监测工作的消极影响,探讨机构建设不足的深层原因。方法基于文献研究、问卷调研,全面了解我国地方ADR专业监测机构的建设现状。结果目前我国省级ADR监测机构未实现完全独立,呈现出职责定位不清晰、人员不足、软硬件配置不完备等问题,市、县级机构建设则流于形式,制约了ADR监测工作的有效开展。结论只有通过制度设计,引导相关部门重视ADR监测工作,才能从根本上推进ADR专业监测机构的完善。
出处
《中国药业》
CAS
2011年第8期5-7,共3页
China Pharmaceutica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