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灾难医学救治既不能不顾灾难医学特点,机械强调伤病人员在医疗救治中关于医疗选择、隐私保护、知情同意等病人权利的主体性,更不能以抢救生命为重不分情况的全面漠视病人的所有权利。根据灾难医学救治三阶段的划分,在现场抢救、亚急期治疗和恢复期治疗的不同救治阶段,遵循救治工作内容和重点的差异,做好不同阶段病人权利的维护,对灾难医学救治过程中医患关系的调整、病人和医生各自身心健康的保护乃至灾难医学救治终极目标的实现,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出处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11年第4期50-51,共2页
Social Sciences Journal of Universities in Shan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