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间金融对民营经济与农村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实现民间金融的法制化,是充分发挥其功效与克服其弊端的必然举措。现行的民间金融规制法律制度体系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在价值取向、正当与非法民间金融边界区分、基本制度构成与监管等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因此,建构与完善我国民间金融规制制度体系刻不容缓。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3期44-46,共3页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Chinese Edition
基金
湖南省教育厅和吉首大学2009年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民间金融法律规制研究--以湘西地区非法集资事件为例>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