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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节目版式法律保护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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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是对创意的保护。在此要界定创意的构成及法律特征,对于创意的法律保护可以通过契约理论、商业秘密保护理论和版权法保护加以实现.创意成为版权保护客体的标准应该明确化.必要时可以考虑将创意作为一项新的作品类型。第二是节目版式中一系列技术性、艺术性、经济性和商业性信息以及实现创意的方法和步骤的保护。
出处 《声屏世界》 2011年第3期66-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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