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 2 0年来 ,珠江流域水利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但也由于管理体制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面临着日益严重的水问题 ,水资源已经成为珠江流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改革旧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势在必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正式颁布实施 11年来 ,珠江流域内有关省 (区 )率先开展水资源体制改革 ,实行严格的取水许可登记制度 ,并通过立法的方式明确该项制度。为了推动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加大水政执法的力度 ,流域片内各省 (区 )先后组建专职执法队伍。 2 0年来的治水、管水的经验十分深刻地说明 ,只有坚持法制化的治水方向 ,才能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出处
《人民珠江》
1999年第5期22-23,共2页
Pearl Ri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