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强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
2月I6日,财政部透露,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国家审计署下发了《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统一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按照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提出专项经费申请,中央财政审核下达。专项经费一经下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或者抵顶地方财政部门安排的其他审计工作经费。
出处
《中国财政》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4-5,共2页
China State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