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文化是共同制约法律制度并且决定法律制度在整个社会文化中地位的价值和观念。它属于人的主观意识范畴,是与整个文化具有有机联系的有血有肉的习惯,而不是某个社会可以选择或购买因而不具有任何特定社会遗传标志的中性人造品。法律文化是法治的支撑,中国和西方由于在国家的起源方式等诸多方面的不同,导致了中西法律文化传统具有诸多差异。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中,比较和探究中西法律文化之间的这种差异,有着直接的现实意义。
出处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121-123,共3页
Theory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