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沙是1982年国务院首批命名的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全市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40多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2200余处,馆藏文物30余万件,以及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长沙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全面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工作,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行之有效的名城保护新路子,既保护了悠久的历史文化遗产,又注入了充满生机的现代文明,实现了名城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多赢格局。
出处
《城市管理与科技》
2011年第1期64-66,共3页
Urban Management and Science &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