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龙岩市政府酋设政府质量奖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近日,龙岩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致同意设立政府质量奖,决定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3家,政府给予每家获奖企业50万元奖励和每次50万元的评审工作经费。同时,为了重奖质量管理突出的企业,决定对获国家质量奖、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由市政府按同等比例再给予奖励。
作者 钟炘昌
出处 《中国品牌》 2011年第2期134-134,共1页 China Brand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