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企业重组中,由于存在一般性税务处理的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使得公司企业计税依据有所不同,而形成暂时少纳税和不纳税。在实际工作中,税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各自的法规规定中因各自的要求不一样,会造成计税依据的不同,使得计算出的税额不同。同时,地区差异,国家扶持政策不一样,也会造成计算出的税额不一样。掌握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和运用这些规定,有利于税务师事务所更好地为客户服务,帮助客户合理避税,减少税费,节约开支,从而提高经济效益。
出处
《商业经济》
2011年第3期97-98,共2页
Business &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