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权性标志蕴含巨大的市场经济价值,一种恰当管理模式的确立有助于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以及公权性标志所代表活动本身理念的宣扬。本文通过对特殊标志、2008年北京奥运会标志及2010年上海世博会标志管理系统、内容和方法上的比较,指出单行立法保护模式存在的一些问题,探讨统一的管理模式建立之可行性。
出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1年第1期39-43,52,共6页
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