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唐代立法中的监督制约机制是中国古代这一领域中的典范,具有很高的制度建设成就,对其进行研究不仅具有学术意义,而且也有借鉴价值。唐初君臣一系列开明和理性的认识是唐代立法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的理论基础。唐代立法监督制约的架构和内容主要包括君主、中书省、门下省、政事堂会议、专职谏官和执行机构之间的相互制约与协调。唐代立法监督制约制度虽然有其不可避免的局限和不足,但在实践中还是产生了较为显著的积极作用,并给我们留下了值得吸取的经验和启示。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61-69,共9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