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秦汉体制同中有异,文学发展也各循其径。汉代实现文学繁荣的基本背景是皇权体制下礼乐制度的建立和强化,"礼乐争辉"之下,乃有"辞藻竞骛"。而"礼乐刑政"联动制度,对文学又形成强大的制约力,使得汉代文学的发展被限制在特定路径之内,发育出了制式文章、乐府歌辞、辞赋三大类主流文学。秦汉非主流文学,一部分是由制度弊端激发出来的对应物;一部分是在礼乐制度覆盖之外产生的个人性文学。秦汉时代一些民间文学作品得以流传和保存,主要缘于礼乐文化的两项制度性设计和安排:一是通过对民间作品的强势解读或曰"改读",遮蔽其原本意义,赋予其新的义指,使之符合礼乐文化的准入规范;二是将民间文学纳入"可以观"、"可以怨"和"风刺"的"诗教"体系,使它仅仅作为礼乐的素材而存在,从而意外地汇入主流文化之中。
出处
《文学遗产》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13-27,共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