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我国对于自然灾难事件的报道日趋透明。从雪灾到矿难,从汶川地震到玉树地震,从吉林水灾到舟曲泥石流,大量的媒介报道不仅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而且增强了民族的凝聚力。同时,也是媒介权力的实现过程。本文重在探讨自然灾难报道放开后媒介权力的实现问题,认清媒介权力的性质和媒介权力实现的意义和路径。
出处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2期50-52,共3页
Modern Communication(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