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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通知书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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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2010年1月,经某公司层层选拔后,我收到了一张录用通知书,其中明确了我的工作岗位、工资报酬、工作期限等内容。我持录用通知书到公司办理了入职手续。3个月后,公司通知要辞退我。我认为我的合同尚未到期,公司在不具备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下不能辞退我。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0年第12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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