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最初的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一枝独秀,到今天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遍地开花,对其的处置方式也由从最初的单一的政策性剥离到今天多种手段较为成熟的商业化运作,中国的不良债权资产的处置清收工作已经走过十个年头。资产公司从无到有,配套法律法规从零到慢慢不断健全,不良债权处置工作的探索已取得一定进展。但在具体操作中,因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参差不齐,导致具体处置中出现不同结果。本文结合笔者自身自身的实践经验,从微观角度对不良金融债权转让中的一些有争议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力争对实践有所裨益。
出处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5期37-39,42,共4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