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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医师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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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是一名乡村医生,2004年,我所在的卫生所被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出2种正规厂家生产的过期药品,两种药品共计价格17.6元,药品监督管理局称要罚款3500元。2010年,卫生所又被卫生监督所查出两种共计加值14.45元的过期药品,加之没有药品进购登记,没有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销毁记录,罚款1000元。
出处 《中国社区医师》 2010年第39期24-24,共1页 Chinese Community Doc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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