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罪犯是社会人口构成中的一个特殊群体,罪犯既是犯罪的主体,又是处遇的客体。如何对待罪犯,选择何种处遇模式,关涉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的进程。以历史的眼光审视,罪犯处遇历经多方面的嬗变:处遇技术从身体到灵魂的递进、价值诉求从惩罚向矫正的更替、处遇场所从监狱到社会的转换。这种嬗变不仅是惩罚类型的转变,而且是一种"权力技术的革新"。直面当下,社区矫正在我国的试点,标志着我国行刑处遇体制和行刑处遇模式的重大转向。但在未来相当长的历史时期,社区矫正只能是作为监狱矫正的补充和"配角"存在于我国行刑体制和格局中,这种关系定位是由我国特定的法律文化背景、政策语境和刑法环境所决定的。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指导下,依托累进处遇制实现罪犯处遇的宽严相济。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0期62-65,共4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基金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8SJD8200004)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