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由不同诉求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进入高发期。对日益频发的群体性事件处置,现有的调控机制并不尽如人意,这不仅说明现有机制本身存在缺陷,更表明在中国社会生活日趋复杂和多元的今天,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处置,需要有更灵活、多元开放的制度设计。借鉴国外经验,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机制应包括三个应对阶段,即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化解。
出处
《上海城市管理》
2010年第5期70-75,共6页
Shanghai Urban Management
基金
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创新及可持续发展山东产业集群研究(2009GG2008023)
济南市社科规划重点项目:产业集群
集群创新与济南市经济结构调整的理论分析及对策研究(10BJD33)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中国经济刺激计划的退出时机
路径与政策优化研究
山东省教育厅项目:危机下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山东外贸增长机制与对策(J09WH55)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