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53年5月到1954年6月,新中国第一次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作为选举法起草委员会重要成员,邓小平参与制订《选举法》,为基层选举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基本原则,如强调选举权的普遍性和平等性;明确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及产生,均以一定人口比例为基础,同时适当照顾一定的地区和单位的原则,等等。作为中央选举委员会秘书长,邓小平具体指导基层选举,对各地选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把握正确的政策方向,推动这项基础性工作顺利进行。作为中共中央秘书长,邓小平协助中央确定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名单,参与筹备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为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了贡献。
出处
《党的文献》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43-48,共6页
Literature of Chinese Communist Pa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