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分时度假具有分时使用权和度假时段交换双重含义,前者是指有关机构先与酒店或度假村签订协议,将客房使用权每年按周划成52周,按10-40年甚至更长的期限,用锁定且优惠的价格将度假酒店的一个房间的使用权以周为单位分时间卖给多个客人,顾客可每年或者隔年在此享受1周的度假,达到前往不同地方旅游度假的目的。后者是指顾客可以用自己购买的时段交换同属于一个交换服务网络中的任何其他一家酒店或度假村的另一个时段,达到低成本旅游的目的。
出处
《经济导刊》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64-65,共2页
Economic Hera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