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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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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世纪60年代.美国地方高等法院受理了一桩颇为棘手的刑事案件。有人被控犯有杀人罪。法院经过了漫长的调查取证,掌握了很多重要的证据,足以证明他杀人的事实成立,但是他的辩护律师不同意对他的指控.理由是:被害人的尸体一直没有找到,法院根本无法认定所谓的被害人已经死亡。
作者 佚名
出处 《小学生阅读与写作(五年级版)》 2010年第9期7-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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