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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无法取得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应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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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钟税官:我们是某集团公司下属的一家分支机构,与集团公司在不同省份,属于汇总纳税企业。根据2008年出台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我公司应根据集团公司提供的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作者 钟税官
出处 《中国税务》 北大核心 2010年第8期29-29,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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