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农问题的实质是利益和权利的冲突问题,即所有权冲突和剩余权冲突问题。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社会主义原则下,应当走集体化合作生产经营的道路并使农业从国民经济基础和命脉的高度来分享整个社会的发展成果,实现这种剩余生产和分配格局的法治化是缓和农村权利冲突并由此而解决三农问题的可行途径。
出处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0年第7期14-16,共3页
Rural Economy and Science-Technology
基金
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中国农村的权利冲突与法治研究>(项目编号为08QN043)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