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的刑事审判中,由于审判工作行政化、司法受行政立法影响较多、法官素质较低等原因,法官的刑事自由裁量权一方面被不合理地行使着,一方面却又由于制度因素的制约而无法得到充分的发挥。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立法,加强司法解释和判例的指导作用;理顺上下级法院之间、司法与行政、立法之间的关系,在保证司法独立的前提下积极探寻对刑事自由裁量权合理控制的新方式;不断提高法官素质。以确保我国刑事自由裁量权的正确实施。
出处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年第4期121-122,127,共3页
Journal of Shandong Agricultural Administrator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