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引言在我国一些老城区中,因规划紊乱,环境噪声功能区的“一类混合区”和“二类混合区”很准确定。一般,对此采用一级模糊综合评判模型,进行区分评判。但是,城市噪声功能区分的依据,除了定量因素而外,尚需参考其他定性因素。如何将它们定量化,并参与总体的评判计算,以获得更为符合客观实际情况的结果,这就是本文需要讨论的二级模糊综合评判模型。二、二级模糊综合评判模型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是由多个因素确定的。上海地区一般分为四类。其中,特殊住宅区、住宅文教区较易确定;而判别一类和二类混合区,则比较困难。因为从实测和群组调查资料分析,当区域中不少参数。
出处
《上海环境科学》
CAS
CSCD
1990年第8期41-43,共3页
Shanghai Environment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