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天人合一"思想起源于中国古代先秦时期,是中国古代哲学家的共识和追求的最高理想境界。天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天人合一"思想的根基,"天人合一"思想认为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应当遵循两条基本原则:一是客体性原则,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前提条件的自然界是客观存在的,人要敬天、顺天、爱天;二是主体性原则,人类在尊重和爱护自然的前提下,应合理有序地开发和利用自然来造福人类。先秦"天人合一"自然观,对于我们因应当前生态环境危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有着重要的价值。
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9期35-37,共3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