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保险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0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保险法修订较为全面、系统,更加注重对广大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利益的保护,有利于避免或者减少可能出现的矛盾或纠纷。同时,还具有前瞻性,有利于保险业的改革与创新。本文试就新保险法的主要内容进行诠释,并就保险公司应对之策提出四点建议,以期对保险公司正确适用新保险法能有所裨益。
出处
《金融纵横》
2010年第2期32-35,共4页
Financial Perspectives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