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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出资的若干问题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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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用以出资的知识产权,必须依法可以转让,评估作价后在专利行政部门办理知识产权转让审批手续。未办理转让手续,应认定为出资不实,股东在出资不实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作者 余靖 刘汉金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10年第8期106-109,共4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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