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东方集团与韩国光州集团在成渝高速公路上,合资开办了一家客运公司——四川东光客运有限公司。1995年4月,中韩双方各投资1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716万元,双方又各向银行借款500多万元,共计投入资本和借入资金2796万元。公司购入西安西沃厂出产的10辆'沃尔沃'高速豪华客车投入运行。根据当时的设想,每辆车每日往返成都重庆一次,10辆车每月可收入286万元,运行费用60万元,固定费用为45万元,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为20万元,每月可盈利161万元。每月净现金流量(N.C.F)202万元,每年净现金流量2426万元。
出处
《工业会计》
1998年第11期F003-F003,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