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个体私营经济在二十世纪中国大地上重新出现和发展,是邓小平伟大理论与实践的结晶,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改革开放的一项重要成果。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第二,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这就使我国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逐步发展起来的个体私营经济具有更明确的指针与方向。
出处
《兰州学刊》
CSSCI
1998年第5期14-16,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