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存在对象的普遍指称即定义的正确展开方向为从作为其逻辑根源的事物出发逐步发现相关普遍属性。意识存在是文化得以产生的根据,因而应该从意识存在形式出发探寻文化的定义性内容。根据已经发现的意识存在结构,意识具有自然的内在力量把特定存在内容间的关联关系转化为普遍的存在构建方式,造成某种经验存在特征的强迫重演和经验存在类型的呈现,其衍生效果为生成关于普遍存在构建方式的特定亲近态度,使存在构建活动的特定方式选择固定为自然倾向,并进而推动特定存在构建方式走向自我维护和眷恋。这些特性相互结合和规定,构成一种关于存在构建的合乎普遍存在概念的理性筹划,完备规定了所谓文化的普遍属性。
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141-145,176,共6页
Gans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200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探求自主性:文化模式生成和转换中的意识能动性研究"(06BZX00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