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提出我国对个人资本所得征税的制度设计。我国可继续将个人资本所得作为应税所得的一部分,征收普通个人所得税。考虑到利息、股息红利、财产转让所得等的性质和特点,设计出不同的征税规则,分项征收。应扩大对资本所得课税的范围,设置法定扣除项目,适当提高对资本所得的税率,在税率设计中体现出持有资产的时间因素。应对个人股东取得的股息实行归集抵免,对资本亏损给予抵免。
出处
《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
2010年第1期6-8,58,共4页
Journal of Taxation College of Yangzhou University
基金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9SJB820022)
扬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0277700044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