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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生自杀干预谈判的表达方法与谈判误区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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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今社会,轻生自杀问题已成为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由警方派出专业谈判人员进行轻生自杀干预,尽最大努力挽救轻生者的生命,是谈判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谈判人员要善于运用干预谈判的表达方法,如倾听、引导轻生者讲话,使其宣泄情绪;问候、理解轻生者,取得轻生者的信任;用亲情感化其放弃自杀行为;开导轻生者,帮助其寻找解决办法。同时也要避免陷入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场外负面因素的误区、语言表达方面的误区、谈判谋略方面的误区。
作者 赫凛冽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0年第1期47-50,共4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 1邓志彪,刘明刚.对一起警方干预自杀个案的思考[J].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07,21(1):4-8. 被引量:2
  • 2高锋等.反劫制暴战术谈判[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 被引量:1
  • 3胡伟立著..警察实用口才[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201.
  • 4刘洪秋著..公安口才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334.

二级参考文献2

共引文献1

同被引文献39

引证文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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