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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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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在我国,现行《公司法》将可转换公司债券纳入第五章的“公司债券”中,它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立法表明,我国有两种公司形态可以发行公司债券,即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般票的公司债券。这说明在法律上公司可以发行一般公司债券,上市公司可以发行特殊类型的公司债券.
作者 杨爱仙
机构地区 焦作大学
出处 《中国经贸导刊》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47-47,共1页 China Economic & Trade Hera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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