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罗马法上不动产界定标准的逻辑演进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现代民法学者多以为如今通行之不动产界定标准源于古罗马。然,此说纯系谬种流传。与当代所采"移动贬损其价值"与"本身价值巨大"之标准不同,罗马法上界定不动产的标准只有一个,即是否直接或间接依附于土地。土地系依其自身性质而当然成立之不动产,而其他需界定者诸如矿藏、房屋、地役权、房屋上的挂件等不动产均系直接或间接依附于土地者。该"依附"逻辑贯穿于罗马法不动产界定之始终,并随着它的层层展开,变幻出丰富多样的罗马法不动产形式。
作者 黄璞虑
机构地区 华东政法大学
出处 《南方论刊》 2010年第2期51-52,共2页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5

二级参考文献119

共引文献19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