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招赘婚姻是古老婚俗,也是非正统的婚姻模式,具有女娶男嫁、夫从妇居的特点。中国古代招赘婚姻的存在,其本质原因是宗法制度的要求和传宗接代的考量,社会性别视角是男尊女卑、男权至上。中国当代招赘婚姻的产生,其原因是多侧面的,既有经济、法律因素,又有婚姻观念和婚姻价值因素,是政治、经济、法律、文化、习俗等综合作用的结果。如今,招赘婚姻已显示出性别平等、民主协商、权利义务相统一的特质,是性别平等的生育观和养老观的体现。
出处
《黑龙江社会科学》
CSSCI
2009年第6期146-148,共3页
Social Sciences in Heilongjiang
基金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项项目"社会排挤视阈下的女性婚姻家庭权益保障研究"(06DO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