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楼花按揭中开发商保证责任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在我国的楼花按揭实践中,为担保银行债权的实现,通常由购房人提供担保物权,由开发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首先分析了该担保物权的性质,进而说明了开发商保证责任的非必要性,其存在并没有给银行债权的实现提供更多的保障。
作者 杨秀晶
机构地区 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处 《现代商贸工业》 2009年第23期243-244,共2页 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7

  • 1程力.楼宇按揭对我国对抵押制度理论发展的影响[A].马原.房地产案件新问题与判例研究[C].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16. 被引量:1
  • 2张景伊.房地产抵押登记中的几个问题[J].中国房地产,1998(7):66-70. 被引量:2
  • 3谢在全著..民法物权论 下[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1042.
  • 4陈本寒.担保特权法比较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360. 被引量:1
  • 5王闯著..让与担保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504.
  • 6陈小君,曹诗权.质权的若干问题及其适用[J].法商研究,1996,14(5):3-9. 被引量:22
  • 7符启林主编..商品房预售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302.

共引文献2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