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11月16-17日,浙江省淳安县-9月龄狼狗对潘店、鸠岭山两个自然村共7人进行了主动攻击,其中5人有较为明显的伤口暴露:Ⅲ度暴露2人,Ⅱ度暴露3人。该犬被杀死后,由淳安县疾病控制中心送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检测,通过直接免疫荧光法和双抗体夹心ELISA法,初步确认狂犬病病毒阳性,同时取犬脑组织,提取病毒RNA,进行RT-PCR检测,并经1日龄昆明乳鼠分离病毒,均确认为狂犬病病毒阳性。
出处
《中国生物制品学杂志》
CAS
CSCD
2009年第10期1014-1014,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Biologicals
基金
国家863基金资助(2007AA022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