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纳税评估指标可以归结为用初级分析指标加工形成的"相对值"形式和"弹性值"形式。这一指标体系构建的基础是,待分析的初级指标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并且表现为高度的线性相关性。这样,无论"相对值"还是"弹性值"都会十分稳定,评估需要的标准值自然产生。纳税人实际指标值如果偏离标准值,实际上是对指标间线性关系的背离。但是如果初级指标之间不是线性关系,那么这一指标体系就会失去作用。这时,给出反映指标之间非线性关系的评估方程或模型是最直接的办法。因此我国纳税评估指标体系还需要在两指标间非线性关系、多指标间线性关系、多指标间非线性关系上加以补充。
出处
《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
2009年第5期7-10,共4页
Journal of Taxation College of Yangzhou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