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代购业务中的纳税筹划
代购业务,是受托方按照协议或委托方的要求,从事商品的购买,按发票购进价格与委托方进行结算,并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经营活动。按照税法规定,如果受托方在代购货物后按照原价与委托方进行结算,并将销货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转交委托方,则只需就其提供代购劳务而收取的手续费收入交纳营业税。如果受托方在购进货物后,将增值税发票自留,另按原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委托方结算,同时按协议收取手续费。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1期35-35,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