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全球竞争需要,跨国公司不但在本国申请商业方法专利,而且大量在发展中国家申请方法专利,跨国银行也不例外。从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对商业方法专利提供法律保护的实践看,各国对商业方法专利的审查及授予标准逐步趋于接近,主要是采取适度从严的审查规则,重点强调方法专利中的创新性技术性成分,并要求专利具有技术性贡献。中国在商业方法专利保护方面刚刚起步,国内金融企业对于开发商业方法专利的意识有所增强,但实质性进步并不明显。未来,围绕商业方法专利的保护与反垄断之间的斗争将越来越公开化。为此,我国应当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企业进行专利创新,同时还要通过发起公益诉讼、反垄断调查等法律手段来适度保护民族金融产业。
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CSSCI
2009年第10期23-29,共7页
Electron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