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教学自主、学术自由、办学自主等规律,教育行政权力必须恪守专属教育领域的专业边界。中国教育行政权力逾越专业边界,干涉具体的教学活动、科研活动,损害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不利于教育按照其自身逻辑进行发展。要迫使教育行政权力遵守专业边界,有必要实行教育行政地方分权制,构建教育行政组织的委员会制,探索教育行政人才专业化、民主化,削弱教育行政机关对学校的权力。
出处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9期206-211,共6页
Academic Forum
基金
中山大学"211"工程建设项目"转型时期中国教育体制系统变革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