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3年,美国联邦商务委员会挑战性地将Dreyers冰激凌公司和雀巢公司进行合并,并举证借由这一行动,将美国优质冰激凌市场由三家企业的竞争减为两家,并使新公司控制市场60%的份额。联邦商务委员会认为,这样的优势,将会“导致反竞争效应……包括更小的产品多样性和更高的价格”。当调整者评估建立在潜在反垄断企业上的建议合并和收益时,除开其他标准,他们仔细地考虑新公司对于其工业竞争格局的影响是否会伤害消费者。
出处
《商学院》
2009年第10期94-95,共2页
Business Management Review